承平财险济宁中支委托未执业登记人员处置安全代办署理营业的行为违反了《安全代办署理人监管》(中国银保监会令2020年第11号)第六十六条,按照《安全代办署理人监管》第九十四条,中国银保监会济宁监管决定赐与承平财险济宁中支并惩罚款0.7万元的行政惩罚。
日前,中国银保监会济宁监管发布行政惩罚,被处20.7万元罚款。承平财富安全无限公司济宁核心支公司因存正在以虚构中介营业体例套取费用等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平易近国安全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承平财险济宁中支编制虚假财政、营业材料的行为反了《中华人平易近国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中国银保监会济宁监管决定赐与承平财险济宁中支罚款13万元的行政惩罚。
惩罚消息显示,承平财险济宁中支2020年-2021年中介渠道营业中存正在虚构中介营业问题,具体涉及保单237笔,保费495317.15元,手续费97695.77元。以虚构中介营业体例套取费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平易近国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十项,按照《中华人平易近国安全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中国银保监会济宁监管决定赐与承平财险济宁中支罚款7万元的行政惩罚。